集團公文處理管理辦法 -1-集團公司公文處理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提高11(集團)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集團公司)公文處理質量和效率,實現(xiàn)公文處理精細化管理,根據(jù)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》《黨政機關公文格式》(GB/T9704-2012)和天津市、市國資委相關規(guī)定,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工作,特制訂本辦法。</p>
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11集團公文處理工作,各單位應參照本辦法并結合實際情況,制定本單位關于公文處理管理工作有關制度,依責做好相關工作落實。
第三條公文是實施管理、傳達部署、履行職能、發(fā)布制度、報告情況、解決問題、指導工作、業(yè)務往來的重要工具。
集團公司辦公室主管集團公司公文處理工作,對各部室、單位進行業(yè)務指導和督促檢查。
各部室、單位是公文處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,要加強組織領導,強化隊伍建設,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公文處理工作。
平臺公司要落實集團公司公文管理制度,按照改革要求做好對所屬企業(yè)的工作指導、監(jiān)督、檢查、考核等工作。
第四條公文處理工作主要包括收文辦理、公文制發(fā)、公文歸檔等一系列相互關聯(lián)、銜接有序的工作,應當堅持實事求是、準確規(guī)范、精簡高效、安全保密的原則,以辦公自動化系統(tǒng)(智慧工作平臺)為主,以紙質文件為輔,積極采用先進技術手段以